日前,四川屏山县发布公告称,要加快推进7-9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,建立免疫屏障,鼓励屏山县各景区、电影院、宾馆、酒店、超市、餐饮单位、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,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。
7月12日,江西瑞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,对符合条件、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(包括三代以内亲属)、离退休干部职工,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、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。
实际上,不仅仅是四川,近日,浙江、广西、江西多地都发布关于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,鼓励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全国也有一些地方发布告知书,明确提出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,在网上引发不小的争论。
比如,有的地方规定,不打疫苗不能进图书馆、农贸市场摊主不能出摊;有的地方把家长打疫苗和孩子上学捆绑,家长不打疫苗孩子暂缓入学;有的地方还对公职人员提接种要求:不打疫苗停发工资、三代以内亲属限期接种。各地大有争相效仿、愈演愈烈之势。
一边是鼓励服务行业对已接种新冠疫苗者出台消费优惠措施,引导、激励更多群众主动接种疫苗;另一边却是“一刀切”、变相强制人们接种疫苗,两相对比,高下立判!有相关领域专家指出,现在部分地区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的做法,涉嫌行政越位,于法无据。
早在今年4月份,针对个别地方“一刀切”强制接种疫苗情况,国家卫健委就明确表示“必须坚决予以纠正。”“疫苗接种工作坚持‘应接尽接’和自愿原则相结合”,“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、主动接种”。显然,鼓励对已接种新冠疫苗者出台消费优惠措施,符合这一精神。
我们认为,疫苗接种既要有“力度”,更要有“温度”。既要防得住疫情,也要对一些“应接”但因各种原因“未接”的群众,给予理解和尊重。要引导、激励群众主动接种疫苗,而不是变相强迫。同时,要敢于对急躁冒进的“一刀切”现象“切一刀”,切掉一些地方擅自加码、步步加压的惰性。